這是阿咪個人的想法啦...

畢竟現在的小朋友真的很早熟...而且精明得要死...

大人知道犯罪時要唆使18歲以下的年輕人去實行...

就算被抓到,判刑也會輕一點...(-_-)

而年輕人自己也很清楚...

只要未滿18歲...做什麼都不會受到嚴厲的刑罰...(☉☉)

傷害老師的新聞層出不窮...且幾乎都是未成年孩子做的...不無道理...(-"-)

既然年輕人已經精到這種地步了...不像我們那年代笨笨傻傻又單純...

其實應該說...我們忙著考取功名...聰明不會用在做壞事上...

價值觀的改變...讓這社會不同了...同樣的管理方式不足以因應這樣的變化...

所以...阿咪建議的減少犯罪率的方法...就是降低法定的成年年齡為16歲...\(^皿^)/

16歲(含)以上犯罪,應以成年人的刑責罰之...<(>"<)>

這樣他們就不能再拿「未成年」當逃避刑罰的藉口了!!!

也許還可以因此提高台灣的結婚和生育率喔...(^^)/

因為要生小孩,所以做太太的只好先暫停學業...

老公也可能必須提早就業...好好工作養家...

也因此減緩台灣滿街碩博士生的問題...

一舉三得...還有什麼比這個方案更好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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