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實說,規仔是個對人性有點嚴厲的人...
敢做敢當  是身為一個人類應有的態度!
很多死刑犯也怕死,所以在行刑前受洗,希望死後能上天堂...
他們的悔改是真心的?還是因為面臨死刑的關係?
那些被害者...沒有人給他們機會決定死前能不能有信仰做為依歸、能不能受洗...
他們就這樣被殺了...大部份的死法都超慘...
身為一個遇過 N 次變態的人,規仔對被害者家屬很是同情...
變態沒殺我都已成為我心靈上永恆的創傷,更何況是失去親人的痛苦?

沒人說殺人者一定要用命來償~是舊法律的規定...
其實,沒人有權力說殺人者要償命...即使法律如此...
只是,規仔認為...
加害於人的人理應承受同樣的傷害,才能明白被害者的痛苦,才能了解傷害他人是不對的!
「說理」如果講得通,世界上就不需要警察了!
所以,敢殺人,就要有膽承受被殺死...敢做敢當...難道不是這樣嗎?

白冰冰贊成死刑,可想而知...
對「廢除死刑」一事利用自己的曝光率大加撻伐,理所當然...
身為一個母親,這是唯一能為已身亡的獨生女做的最後掙扎...

王清峰下台了...這也是可想而知的...
身為一名執法者,卻以個人喜好決定執法與否,規仔不覺得這叫「理性」...
即便是我們一般人,做學生時再怎麼討厭考試,也還是得考...因為這是學生的義務...
出了社會進公司上班,再怎麼討厭工作也還是得做...不然...就離職!
當然這些例子不能與「雙手沾血」相比...
「殺人」是多麼可怕的決定...
不過,這就是執法者的責任與義務...不是嗎?
執法者不就是要維持社會秩序?懲罰破壞秩序的人?
如果自己的工作性質如此而不能接受,那就求去吧~
畢竟,倘若每個人都以個人喜好決定哪些工作做、哪些不做,則世界便沒了「責任」吧?

規仔贊成死刑嗎?好像有一點吔...
除非是冤獄,就像「以父之名」那種,或「蘇建和案」一直搞不清楚是否犯刑...

這個世界可怕的是:時間會使被害者與加害者角色顛倒!

人權團體積極幫加害者爭取「生存權」,有誰為被害者爭取「生存權」呢?
難道「往者已矣」,死了就死了,權利也跟著消滅?
被害者親屬只能自己想辦法從無盡的傷痛自己走出來嗎?
還要承受外界給予的壓力:「為什麼不學著寬恕與原諒?」

我不知道為什麼,搞到最後,好像被害者親屬要求執行死刑變成不重視人權?
被害者的人權都沒被重視,加害者憑什麼要別人重視自己的人權?
我不懂!

以白冰冰為例...
除非我們是單親媽媽,獨生女也在國中時被綁票 + 斷指 + 強姦 + 殺害 + 全裸棄屍
而且我們再也生不出第二個小孩...
否則沒有人有資格勸白冰冰寬恕與原諒...也沒有人有資格指責她堅持死刑...

被害者親屬要求正義,一命還一命,其實對社會的影響不止是生命的結束,也是在換社會的治安...
看看那些廢除死刑的國家...看看他們的治安...半夜走在路上安全嗎?
刑罰愈輕,人民愈不怕,愈有可能犯罪!
不要講別國,就講台灣...
以前「搶劫」是唯一死刑,誰敢搶劫?
現在呢?天天都有人在搶劫,還飛車砍手!
怕什麼?反正警察抓不到!就算抓到關不了幾天就放出來了!
關久一點就找有力人士關說,再不然找人權團體...

無期徒刑有什麼好嚇人的?很快就會變有期,然後就會被減刑,通常折半就能放出...
洪曉慧不就是未滿刑期便出獄了...當年殘忍地殺死許嘉真又將屍體溶掉...現在高喊:「重新作人!」
還真不少單位給她重新作人的機會呢!學校、企業、教會...
可憐的許嘉真連重新作人的機會都沒有...她的生存權已經在十年前消滅了...
許嘉真的父母很低調,沒見他們有任何回應,這已經是我覺得最慈悲為懷的態度...

台灣的治安真是令人憂心...
規仔從不覺得「人」會自制與自愛,如果世界沒有律法的話...
假使殺死競爭對手不用抵命,關個不到十年就能重出江湖,我相信十個裡會有五個動手!
如果我恨對方恨得要死,我也會是那五個之一!

同情心不要濫用,有些人根本不值得同情...

我贊成成立全球的「被害者人權團體」,參與者就是被害人及其親屬...
只有他們有權力以將心比心的角度討論被害者的人權及加害者的人權...
其他人如我們這些無關痛癢者,都沒有權力大放闕詞!

如果規仔是執法者,規仔會簽署死刑嗎?
答案是:規仔不會是執法者!
那工作吃力不討好,像規仔這種感性多過理性的人是做不來的!

另外有個例子是「游媽媽」...
單親家庭的游媽媽其子在十七歲時被十五歲的小楊殺死,只因在友人家烤肉與鄰人起衝突...
這應是失手殺人...
游媽媽瘋了三年,然後突然間看開,覺得同樣生為人母,若自己孩子殺人,必然希望對方原諒...
於是她原諒了小楊,開始與獄中的他通信、探監...
小楊如因已獲假釋,她還鼓勵小楊去唸大學...
游媽媽的故事在這兒:http://mag.udn.com/mag/people/storypage.jsp?f_ART_ID=164462

游媽媽勸被害家屬原諒加害者...
規仔覺得游媽媽有那樣的資格...因為她承受過那樣的痛...

至於其他人...我們應該多花些心思管好自己,莫去傷害他人,其他誰與誰的人權問題,誰有資格說上一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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