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法國回來後...我突然覺得還是要將信仰的問題放在前面...Why...因為上帝太恩待我了...
神讓我順利出國...
神賜給我每一天都是超讚的天氣...
神讓我平安回來...
神為我做了那麼多...我豈能一直拖延我的任務??...所以,我要先來回答這個問題...
原本寫了一千多字,預計沒有二千字無法作出結論...But...我錯了...
寫愈多...愈複雜...
於是我重新整理思緒...
其實答案很簡單...
只要將心比心就能理解為什麼基督徒不拿香...
因為...「信仰不同」...
信仰不同,所以祭神祭祖的形式不同...答案就這麼簡單...(-_-)
基督徒怎麼祭神??
我們每週上教堂作禮拜,領受神的話語...
每月領受一次聖餐,感念主耶穌為人類的罪死在十字架上...
我們隨時隨地禱告...
好事發生時我們禱告讚美主...
有慾望時我們禱告向神求...
諸事不順時我們禱告向主哭訴抱怨...
任何事...任何地點...都可以禱告...
基督徒怎麼祭祖??
基督徒不是「祭祖」...而且慎終追遠...我們依然做禮拜...「追思禮拜」...
親人剛過逝時我們有追思禮拜...並且就像佛教(還是道教)的頭七一樣,基督徒也有固定天數循環的追思禮拜...
人們聚在一起,點爉燭,禱告,回憶親人的往事...我們哭泣...我們安慰...
這樣的循環印象中會超過一年...
有些教會有不定期的追思禮拜...
不是針對某個人往生才舉辦...而是所有會眾一同追思自己的祖先...
追思祖先的形式或許在國外沒有 (我不確定)...但信仰發展到台灣就入境隨俗了...
因為亞洲人認為慎終追遠非常重要...我也認為很重要...這代表文化的傳承與感恩的心...
所以我們有追思禮拜...
「作禮拜」是基督教的形式...「燒香」是佛教(還是道教)的形式...
宗教不同~形式不同,但目的是一樣的:慎終追遠
「上教堂作禮拜」是很鮮明的基督教的行為...
「燒香」是很鮮明的佛教(還是道教)的行為...
這兩者就好像宗教信仰身份的代表...
如果世人覺得「佛教(還是道教)徒上教堂作禮拜」很奇怪...
那麼「基督徒燒香」就是一樣地奇怪...
基督徒不會說其他宗教的人不上教堂作禮拜就是不孝...
為何其他宗教的人卻說基督徒不拿香就是不孝呢??
基督徒有基督徒感念祖先的方式...我們不強迫他人和我們用一樣的形式...
但為何他人要強迫我們 follow 佛教或道教的形式呢???
「追思禮拜」不會比「燒香」少點孝心...
我們唱詩讚美神,感謝神讓地球有了生命,感謝神讓生命延續有了祖先和我...
然後我們聆聴牧師講道...追思禮拜所講的內容就看神給牧師怎樣的智慧了...
接著是追憶...追憶我們所愛卻往生的人...追憶他們的好,將他們的好分享給大家...
大家一同哭泣、彼此安慰...
並且我們相信「一人信主全家得救」,我們所愛的人必在天堂過著幸福的生活並且看顧我們...
所以我們不用燒紙錢或假房假車...天堂是不愁吃穿的...也不用拿錢給天使打通關...
天堂的一切都是美好與善良...進入天堂的親人會有永恆的快樂...我們不用擔心...
這是基督徒的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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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解釋就是這樣囉~
在我的認定...基督徒的形式是「作禮拜」,而「燒香」是佛教(還是道教)的形式...
信仰不同...形式不同...很是正常...
所以基督徒堅持自己宗教信仰的形式,而不 follow 佛教(還是道教)的形式...並不奇怪...
就好像佛教徒不會來教堂作禮拜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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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拿不拿香??
在一種情況之下,我拿...就是當規爸要祭祖時...
規爸是無神論,所以不會要求我們拜神...也不去廟裡...但規爸祭祖...
燒香燒紙錢是爸爸孝心的表現,要求我們照作我就照作...
當我手裡拿著香,我在向上帝禱告...感謝主讓我所愛的往生的親人愉快地在天堂看顧我...
對我而言,拿什麼在手上並不重要...重要的是我的心...
我回憶著他們的好,喃喃自語對他們的想念...
希望變為天使的他們時時看顧我們這些活著的人...
但是「形式」對大多數人而言是很重要的...
所以許多基督徒抗拒拿香...
所以許多非基督徒強迫基督徒拿香...
這些堅持往往導致家庭衝突與不和諧...
我相信必然有許多基督徒不認同我妥協的態度...但是...誰有資格論斷別人呢??
聖經教導我們不可論斷人...
聖經教導我們管好自己的舌頭...
神知道我的心...
我的行為不是做給「人」看...而是做給「神」看...
聖經裡的十誡 (出埃及記二十章) 訂的是大方向:
第一誡:除了耶和華以外,不可有別的上帝
第二誡:禁止拜偶像
第三誡:不可妄稱上帝的名
第四誡:遵守安息日
第五誡:孝敬父母
第六誡:不可殺人
第七誡:不可姦淫
第八誡:不可偷盜
第九誡:不可作假見證
第十誡:不可貪婪
我自我安慰地相信無論拿香與否,我心裡只有上帝,沒有造偶像、沒有拜偶像...
所以我應該沒有違反誡律...QQ
許多人會說:這是真理,不可妥協!!!
但我其實不知「真理」是什麼??? 誰能用白話文一千字以內告訴我真理是什麼???
我只知若因堅持形式而拒絕拿香會致使父親生氣血壓颷高,這是否違反了「孝敬父母」的誡律???
究竟我的態度是對是錯~只有神能論斷我~
信仰上,我從小就不在乎別的基督徒如何論定我,我的一切~神都知道!! 這樣就夠了...
我不會為了讓其他基督徒認同我就說我有多麼屬靈...也不假裝我有多大的信心...
我坦承我對信仰有一大堆疑問...
我坦承無法接受教會裡女性的定位...
我是直接的...我是明白的...
也因此...
規仔從小就是令教會輔導姐姐頭疼的...@@
這樣想想...
不夠屬靈又對自己信仰不甚了解的我似乎不適合回答「基督徒為什麼不拿香??」這個問題...
神哪~您為什麼讓我有感動來回答這個問題呢???
還是說...是撒旦叫我回答的???
我好茫然丫~@@
我還是乖乖靈修吧...或許哪天我的想法會有所改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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妳的看法是對的。我們天主教拿香只用來祭祖。
喔喔~~~我以為天主教是點蠟燭~~~@@
其實要深入的話,可能得看不同宗教的神有沒辦法進行資料交換。 如果不行,那就得視接收端所信仰的宗教,倘若可以,那就依傳 達端的信仰宗教即可。 所以基本上在尚未能解譯出到底能否資料交換前,我個人是任何 儀式都可以接受…,理論上只要是達到一定的共識,那種能量發 送應該是最強的吧,呵。
說得好!!! 用能量來進行資料交換嗎?? XD 「成吉思汗 近代世界的創造者」那本書談到蒙古舉辦的史上第一次宗教辯論...似乎有那麼點「資料交換」的影子...XD
這一篇是特別回應我上次提的問題嗎?另外上次有說你的另一半要是基督教徒,我可以體會你的想法.我也是無神論者,但是我交往的對象是基督教徒,問題就發生了,所以現在已回到朋友關係~哭
對丫~為了回應你~ 回到朋友關係也不錯啦~~~如果勉強走下去只怕最後連朋友都當不成了~~~@@
如果不是基督徒,就不能再一起,這樣的教義未免有點狹隘~
確實有說「不要嫁給外邦人」...所謂外邦人就是指非基督徒... 但因為台灣教會男女比例是 3:7,如果不嫁外邦人,7個女生有4個要孤老終生... 以前我不在意,而今深感信仰相同的重要...所以還是堅持一下囉...
仔細把你的回應看過一遍,姑且不論你寫的對錯,但是至少你有自己的信仰,而不是盲目的信仰,最重要的是心,不是儀式~給你一個讚
偷偷告訴你...我個人覺得...如果只能選非基督徒,我情願選有其他宗教信仰的人,而非無神論者,只要他不要求我跟著他信,並尊重我有自己的信仰就好...@@ 這是我跟無神論者交往八年的感觸... 因為無論彿教或道教,任何信仰都表示此人相信「世上有神」,相信看不見的力量,「神的存在」是兩人的共識,只是彼此信仰的神不同...這在溝通上等於已有基礎...大家的爭論只在於誰的神是真的 or 誰的神比較利害...比較麻煩的是往往雙方都會想要求另一半跟自己信同樣宗教...@@ 但無神論者不相信神的存在,這連最基本的共識都沒有...在我的交往經驗,許多事真的無法溝通...要使一個堅信凡事靠雙手的人相信禱告有力量,他情願把禱告的時間拿來動手做事情,相信自己還比較快...@@ 例如,告訴一個佛教徒:「這樣做會天打雷劈!」他就會收歛...但同樣的威脅對無神論者完全起不了作用...@@ 我個人覺得,要使一個佛教徒改信基督教,或使一個基督徒改信佛教,都比使一個無神論者相信世上有神更容易...@@ 無神論者是非常非常理性的...而信仰有些時候需要一點感性丫...XD
我是無神論者沒錯,只要不是怪力亂神之說,個人的信仰我是認同,所謂入境隨俗,還是會照相關儀式參拜,只是認不認同就在自己的心中.
真的...一切都在於「心」呢...
如果真的有神,我們「認為、或感覺」的神以何種方式「存在」著?是有著人一樣的「形」呢還是別的什麼? 除非哪天有所謂「顯靈、現身」的情況發生,否則以上永遠無解。 其實我頗能認同距今幾千年前的莊子,對於他所推崇、而且信之不疑的「道」之註解:「先天下而生,無所不在」。換句話說,這個「道」就是神了。先有道、才有天地萬物、(包括日月星辰),不就是耶和華之一個禮拜創造世界嗎? 宇宙間因為有了道,我們認識日月星辰以及其他數已以萬計的其他星系於是才在相互依存、相互影響的情形下,以原本就有的遊戲規則(依道而成立、多如恆何沙數的規範之一)巧妙運行著,而雨風雲霧霜雪冰水閃電地震海嘯等等專屬於地球的規則更是「道」的具體展現。不過凡此種種因為有了道而水至渠成的自然、必然現象到了耶和華教徒眼中全都變成了「上帝」為人類制訂的法則就是了。 佛教徒的最高神祇是無形無狀無所不在的「玉皇大帝(或也稱上帝)」,百姓則暱稱為「老天爺」,祂統領天地,然後才有掌管雨風雷電以及山神水神等等的自然神,最後才是最被西方信仰者所詬病、攻擊不遺餘力的佛、菩薩、某爺、某君、什麼公或什麼娘等等的人神。 這裡,我認為統領天地的玉皇大帝,不正是莊子口中「有情有信、無為無形、可傳而不受、可得而不可見」,先天下而生的道嗎?而玉皇大帝又稱為上帝,上帝稱為耶和華,這根本至始至終還是來自於先民對於自然現象的無知、畏懼與信服、對所顯現出的巨力、奇蹟無以名之唯有以「神」稱之、待之、敬之所致,並不是真有那麼「一位」真正存在的神。 不論是信神、敬神而得好報,或因為不信神、詆毀神而遭致惡報,弄清楚了原來不過就是數學名詞所稱的「或然率」罷了。因為往相反的方向看:信神敬神如愛惜自己一樣的虔誠信徒之得到處罰,反之者得到獎賞也相當吧?乃至無神論者一樣有兩種或大或小的不同際遇,這不是很有趣、或很難解釋嗎?
半年前也有個同事跟我說了類似的見解吔~不過沒有「道」的那部份~ 只是他的說法非常之短...應該說是他媽媽的說法...「神會以人們接受的方式出現,所以無論佛教還是其他教,其實都是同一個神。」
回過頭來看看信仰不同宗教者的堅持與困惑,以及處於兩者之間的衝突與調適就有些同情了。兩陣營都不乏有我們所敬重、比較願意相信、素孚眾望的名人在內(或傳法),兩陣營也各自有不同時地、人種、事例、顯靈與報應的案例,差別比較大的就是「信仰的行使方式」罷了。 這邊說信奉上帝耶和華的真理、那兒說相信玉皇大帝老天爺的法力無邊,莊子直截了當乾脆俐落而且堅定的說是「道」。他不必聖經佛經信眾和有力的歷史沿革或種種證據來加持、來鞏固自己的論述。他不用講一堆似是而非,「神創世造人」的神話話,就「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萬物」而解決了亙古以來相持各異者的創世造物大哉辯。 基於上述理由,所以拿香也好、禱告也罷,廟堂教堂也沒差,以及祈求還是奉獻的最新發現,神偶人偶的分別與互槓,都屬無可無不可的半斤八兩問題,此外不同信仰間相處調適的禁忌與反禁忌也都不存在了。 總結的說,好像不知傳了幾千萬代的一家人因為天災地變、因為遷徙、因為交往、因為環境的變異,最後成了數以千萬計見解認知習慣互異的家庭,大家既是同源而殊途也是殊途同歸,想在溯本歸源找祖先時有一致的見解卻仍然是天方夜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