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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手後,努力讓自己活得更好!」很多人會這樣勸分手後的男女...
可是...規仔覺得...這樣好累喔...@@

分手後,回到一個人,回到單身,回到小時候一個人上下學的狀態...回到原點...一個人之於另一個人,無論父母之於孩子、男人之於女人、朋友A之於朋友B,都不會是絕對的存在。

失去了,失落、寂寞、孤單、痛苦、悔恨,相信在谷底的心情非常不好受,但是,波動的情緒會隨時間的流逝而撫平。出生時就是一個人,得到的是多出來的,失去了只是回到原點,我們還是完整的一個人。

想起為愛自殺的男女,如果他們忍得過這段痛苦,「世界」還在,「未來」還在...「人生」也還在...。生命是一連串的冒險,都不曉得繼續活下去會遇到什麼事件,有趣的?? 驚恐的?? 浪漫的?? 無奈的?? 什麼都有!! 或者,我們也可以自己製造想要的事件,它們可能不會按計劃進行,但它們會因你而開啟。

如果時光能倒回,我希望國中、高中就開始談戀愛,愈早經歷失戀愈早看得開,真的,國高中生自殺的原因幾乎都是學業壓力,鮮少有因感情不順而自殺的...Why?? 我想可能是因為同學們會互相鼓勵,天天上學,天天有同學們的支持...回想從前唸書時,心裡覺得「帥」的清單絕對不止一個,所以「失去 = 更多機會」...XD

年紀愈大,朋友漸漸有各自的人生,談心的少了、帥的也少了 (年紀愈大,男生的肚子愈大...why?? 他們又沒子宮...真不知道為什麼會懷孕...@@ )...才會覺得「失去 = 什麼都沒有了」

所以,還是愈早經歷這一切愈好。就像策管老師說的,經商失敗是愈早愈好,趁年輕~未來還有機會東山再起,莫要等到都50歲了才經商失敗,連奮鬥的力氣都沒囉!資財所的會計老師也說過:「千金難買少年貧!」意指愈年輕吃苦愈好,小時候苦過的人,對生命衝擊的強度愈能挺得住。

為什麼一定要活得比對方幸福呢??

我們就是我們,並不會因為失戀就多出一隻手或一隻腳,完整的~我們依然是自己。況且,離開我們的,就是想取消對我們的關注,是生是死是禍是福,他們又在意多少呢?? 何必花心思強迫自己一定要很幸福?? 照顧好自己就好了。彷彿回到小時候,我們也是「一個人」,而且,身邊還是有真正對我們不離不棄的「家人」,不是嗎??

希望依然為愛所苦的男女能早日看開,不過只是回到原點,失去多得到的那些,我們還是完整的「人」,只要照顧好自己,未來依然無限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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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小規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