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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發生在前幾天的中午...
同事們討論起下班後的消遣,那兩人就這樣完全忽略規仔存在地談論著網路遊戲,插不上話,也聽不懂,規仔是個完全與網路遊戲絕緣的人...XD...(雖然以前玩 Flash 時有寫過一些小遊戲...)
同事A女說:「昨晚沒達到目標,氣死了...」
同事B男:「魔x嗎?我半年前有玩,後來帳號被鎖後就沒玩了。」
規:「為什麼被鎖?」
B男:「他們說我買的帳號是假的,就被鎖了。」
規:「你帳號是哪兒買的?」
B男:「上網拍買的,也不便宜吔!超商賣400元,網拍也要380,沒想到是假的。好像是有人進魔x的系統盜了一批帳號,還是做了一批帳號再拿出來賣,總之就是假的。」
規:「那魔x是多久以後才發現你的帳號是假的?」
B男:「大概半年吧!」
規:「怎麼發現的?」
B男:「我大概玩了一陣子後,停好一陣子沒有用,打算重新開始用時,系統可能有做check,check到帳號是有問題的就直接鎖起來了。」
A女:「你沒打去魔x抗議?」
B男:「有啊!對方說要補繳之前的費用才能再開啟帳號。」
規:「什麼之前的費用?」
B男:「就是之前有玩大概半年的時間,要繳那半年的錢,大概二千多元。」
規:「你除了第一次買的380元,後來又有陸陸續續再花錢喔?」
B男:「有啊!要玩就要花錢啊!」
規:「魔x既然有辦法check到你的帳號是假的,為何是半年後才鎖住?而不是你第一次login時就告訴你帳號是假的?結果你在不知情的情況下又陸陸續續花了半年冤枉錢,練功練到不能輕易放棄的等級時,魔x才鎖你帳號,叫你再吐二千元,這簡直跟詐欺沒兩樣!」
(規仔雖然不懂網路遊戲,但忍不住發表高見...囧)
規:「這個事件中,只有你是受害人,連魔x都不算受害人,因為魔x犯了一個錯誤,他沒有盡到『告知』的義務!魔x的系統沒有在第一時間check帳號的真假,甚至這半年的時間都沒有check,害消費者一再被網拍騙錢!系統明明有做check的功能,但半年間都沒check到帳號是假的,這若非是魔x的資訊系統有漏洞,就是他故意做成這樣,不免令人質疑魔x有不良居心!再者,如果真是資訊漏洞,更不應將這個漏洞導致的成本轉嫁在無辜消費者的身上!」
規:「因為魔x的系統漏洞,導致你花了半年冤枉錢,你應該寄存證信函給魔x,叫他賠償你這半年花的冤枉錢,不然就得恢復你的帳號。」
B男的結論:「咪咪妳真是太神了~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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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事件,消費者絕對是可以大聲說話的!
以博客來為例,前陣子網站上的折扣打錯,書價許多變成0.3折,一堆消費者上網搶購致使博客來虧錢,博客來怎麼做?
博客來除了向消費者認錯外,訂單照樣以0.3折出給消費者,這些虧錢全認了!
魔x的行為很詭異,感覺很不正派,就好像專利老鼠一樣!
什麼是專利老鼠?讓規仔來說個明白:
所謂的專利老鼠,就是申請一堆專利然後告他人侵權以賺取和解金的人!
舉例:假設專利老鼠申請了一個鋁鉑包附吸管的專利,結果A食品公司不知情,做了一堆附吸管的鋁鉑包飲品,然後出貨到B超市,當專利老鼠發現時,他會先不動聲色,直到一陣子後這個飲品大受歡迎,B超市營業額大增,專利老鼠才會提告,要求B超市以其營業收入提個比例償還他的損失。
這是非常OOXX的作法,因為如果在B超市營業收入少時就提告的話,他拿到的和解金相對地少,在營業收入多時提告,他就發了!而且由於該商品已經賣出了名聲,B超市自然為了繼續賣該商品而與專利老鼠簽約,保障了專利老鼠未來的收入!正常而言,B超市是完全不知情的受害人,所以會把這件事轉回A食品公司去處理,變成專利老鼠與A食品公司一對一的問題,B超市是不需負責賠償的。
同理,魔x帳號事件應是魔x與網拍壞人之間的問題,消費者是不需負責賠償的!

話雖如此,但如果發生在我身上,我大概也不會去爭吧...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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